“港澳药械通”医疗服务拟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

发布时间:2024-04-27 17:24:37 来源: sp20240427

 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陈辉报道:10日,广东省医保局发布了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“港澳药械通”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。

  通知明确,“港澳药械通”医疗服务项目实行省级备案、属地监管,加快临床转化进度。备案的“港澳药械通”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由指定医疗机构参考境外地区成熟做法,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,不以现有项目加收项的形式立项。

  根据通知,备案的“港澳药械通”医疗服务项目,仅限备案的指定医疗机构使用,不纳入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和市场调节价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管理,由医疗机构和患者按自费单独结算。

  “这对医疗机构来说是利好消息,意味着‘港澳药械通’医疗服务项目给予医院更多的自主权,有利于提高医疗机构参与的积极性。”广州和睦家医院是“港澳药械通”首批5家内地指定医疗机构之一,该院药剂科主任李晋如是说。

  通知还明确,指定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纳入“港澳药械通”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应当通过采购平台采购。通知提到,发挥集团采购规模效应,支持以区域联盟、医院联合等方式开展带量采购,实施梯度价格,量价挂钩,构建市场主导、多方参与的“港澳药械通”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形成机制。“港澳药械通”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首发挂网价格由省招采子系统集中受理,各采购平台相应做好其采购交易工作。

  “这个初衷是好的,但事实上并不容易做到大规模。”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,针对纳入“港澳药械通”的药品和医用耗材,支持以区域联盟、医院联合等方式开展带量采购,目的是通过规模效应与生产企业进行议价。然而,目前纳入“港澳药械通”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用量比较小,很多品类属于“孤儿药”,单价高、临床需求量小,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的采购规模很难与生产企业议价。另外,由于这些药品用量小,医疗机构不可能大量“囤药”,还面临储存管理问题。

  此外,通知提到,指定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明码标价、日费用清单制度等规定,切实做好项目和价格信息公开工作,主动公开承诺不收取明码标价之外的费用,确保患者知悉使用“港澳药械通”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器械,以及对其就医全过程价格信息的知情权。指定医疗机构做好“港澳药械通”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使用情况的登记管理,每半年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医保局报送“港澳药械通”医疗服务项目的服务量和金额等情况。医保部门加强项目备案和使用的指导,做好价格监测和检查等工作,相关地级以上市医保局及时汇总项目使用情况报省医保局。医保部门加强和卫健、药监部门在“港澳药械通”注册审批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的对接和共享,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兼容性,强化部门协同管理机制。

  “港澳药械通”是指大湾区内地9市指定医疗机构可使用临床急需、已在港澳上市的药品或医疗器械,推动大湾区医疗资源互通互联。截至今年8月底,广东省已累计获批临床急需进口药品26个(共83批次),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17个(共21批次)。 【编辑:刘阳禾】